1.1 网络安全法体系(含 2025 修订)
网络安全法体系与2025年修订要点:法律框架、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制度、等级保护制度、行政处罚与运营者合规义务。
1.1 网络安全法体系(含 2025 修订)
信源等级:L1 官方一手 | 最后核验:2026-09-17
一、现行版本与关键时间线
| 节点 | 内容 |
|---|---|
| 2016-11-07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|
| 2017-06-01 | 施行(确立「网络运行安全」「网络信息安全」两大板块、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制度) |
| 2025-10-28 |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《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〉的决定》 |
| 2026-01-01 | 修改决定正式施行,新版网安法生效(现行有效版本) |
来源:中国人大网《关于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(修正草案)〉的说明》(npc.gov.cn)、中央网信办(cac.gov.cn)2025-10-29 公布决定全文。
二、2025 年修订的核心变化(14 项修改要点)
修订总体思路:强化法律责任、加大处罚力度、体系化衔接其他法律、分类施策。修正决定共 14 项,重点如下:
1. 新增总纲条款
- 第 3 条(新增):网络安全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,统筹发展和安全,推进网络强国建设。
- 第 20 条(新增):国家支持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和算法等关键技术研发,推进训练数据资源、算力等基础设施建设,完善人工智能伦理规范,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安全监管,促进人工智能应用和健康发展(首次在网安法中写入 AI 条款)。
2. 大幅提高罚款幅度(区分后果严重程度)
- 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:1万
5万 → 拒不改正/造成危害后果 5万50万(修改后法条序号调整)。 -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不履行保护义务:
- 责令改正,警告,可处 5万~10万;
- 拒不改正或导致危害后果 → 10万~100万;
- 造成大量数据泄露、CII 丧失局部功能等严重危害 → 50万~200万;
- 造成 CII 丧失主要功能等特别严重危害 → 200万~1000万。
-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相应提高个人罚款(1万~20万区间)。
3. 新增「未经认证网络安全专用产品」法律责任
- 销售或提供未经安全认证/检测,或认证检测不合格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 → 责令停止销售、警告、没收违法所得;无违法所得或不足10万 → 并处2万~10万;违法所得10万以上 → 并处违法所得1~5倍罚款;情节严重可责令停业整顿、吊销执照。
4. 强化 CII 采购审查追责
- CII 运营者使用未经安全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网络产品/服务 → 责令限期改正、停止使用、消除对国家安全的影响,处采购金额 1~10 倍罚款,对责任人处 1万~10万。
5. 违法信息处置责任完善
- 未停止传输/消除违法信息、未保存记录、未报告 → 5万
50万起;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 50万200万;造成特别严重影响 → 200万~1000万并可责令暂停业务/停业整顿/关闭网站或应用/吊销执照。
6. 个人信息与重要数据条款转致衔接
- 侵害个人信息权益行为 → 依照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处理;违法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 → 依照《数据安全法》处理(不再在网安法中重复处罚)。
7. 新增行政处罚衔接条款
- 主动消除危害后果、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、无主观过错等情形 → 依法从轻、减轻或不予处罚(衔接 2021 年修订的《行政处罚法》)。
三、对工控安全行业的影响(产品与合规视角)
| 影响面 | 解读 |
|---|---|
| 等保合规需求强化 | CII 高额处罚(最高1000万)倒逼关基行业采购合规安全产品,工控防火墙/审计/主机卫士等刚性需求走强 |
| 产品认证要求升级 | 「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」对应的检测认证成为销售准入门槛,工控厂商须确保产品通过销售许可/检测认证 |
| 安全服务责任加重 | 开展安全认证、检测、风险评估活动须合规,向社会发布漏洞/攻击信息有明确法律责任(未经授权披露漏洞风险高) |
| AI 合规新赛道 | 第20条引入 AI 发展与安全监管基调,工业AI检测/大模型运维类产品将受后续配套监管 |
四、配套法律体系(「三法二条例」框架)
以《网络安全法》为统领,2024-2025 年已形成完整体系:
网络安全法(2017施行 / 2026修订施行)
├── 数据安全法(2021-09-01施行)
│ └──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(国务院令790号,2025-01-01施行)→ 见 1.2
├── 个人信息保护法(2021-11-01施行)
├──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(国务院令745号,2021-09-01施行)→ 见 1.3
├── 密码法(2020-01-01施行)
└──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(2022-02-15施行)
五、来源引用
- 全国人大常委会网信办:《关于公开征求〈网络安全法(修正草案)〉意见》说明(npc.gov.cn,2025-10-28)
- 中央网信办: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《网络安全法》的决定(cac.gov.cn,2025-10-29)
- 修正草案再次征求意见稿全文(cn-sec.com 转载存档,2025-04)
标签:网络安全法合规关基
发布日期:2026-09-17 | 最后核验:2026-09-24 | 信源等级:L1 官方一手
发布日期:2026-09-17 | 最后核验:2026-09-24 | 信源等级:L1 官方一手